一线城市新房价格止跌 政策助力楼市或企稳******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1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数据显示,房价环比下降城市增加,其中,二手房价环比下降城市达到63个。从新房价格来看,一线城市在连跌3个月后出现止跌现象。
业内人士认为,一线城市率先出现止跌企稳态势,显示去年四季度以来在供需两端积极的政策产生一定效果。预计2023年需求端政策力度有望加码,热点城市交易量或在二季度开始企稳并慢慢回升,并在下半年带动都市圈周围城市转好。
一线城市新房价格止跌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中房价下降城市有所增加,其中,新房价格环比下降城市有55个,比上月增加4个;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城市有63个,比上月增加1个。
分城市来看,一线城市新房和二手房价格环比一平一降,二三线城市环比下降。其中,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0.2%转为持平;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0.5%,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0.4%,降幅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与上月相同;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0.4%,降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根据简单算术平均计算,2022年12月全国70个城市新房价格指数环比跌幅为0.2%,同比跌幅为2.3%。当前房价指数跌幅总体上没有扩大,说明去年四季度持续性的“三支箭”政策,减少了房企恐慌性降价的心理。最明显的变化是,一线城市连跌3个月后,当前已经有止跌现象。预计新房价格指数的积极变化后续也会逐渐传导到二手房市场中。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认为,一线城市新房价格基本止跌,显示去年四季度以来供需两端积极的政策产生一定效果。比如,供给端加快“三支箭”等资金投放、推进保交楼,改善房企资产负债表,推动收并购;需求端积极降低按揭利率,鼓励住房购置和改善等,政策叠加部分缓解了风险预期,购房需求释放也有所稳定。反映在房价上,一线城市率先出现止跌企稳态势。
不过,李宇嘉同时指出,2022年12月房价下跌城市增加,市场仍较为疲弱。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认为,二手房价格表现更值得关注,2022年12月二手房价环比下降城市有63个,说明当前市场全面低迷。
政策助力
年内楼市或企稳
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楼市支持政策密集出台。
1月5日,央行、银保监会宣布对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实行动态调整,即新房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住建部部长倪虹在接受媒体专访时也表示,对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要大力支持,首付比例、首套利率该降的,都要降下来;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要合理支持,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生育多子女家庭都要给予政策支持。他还表示今年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提振市场信心。
与此同时,各地稳楼市步伐加快,新疆乌鲁木齐、安徽六安、河南荥阳等多地发布了刺激住房消费需求的政策举措,包括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暂停限购政策、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换购住房个税减免、支持团购住房、发购房补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河南更是明确表示,要取消和调整妨碍消费需求释放的限制性政策。
李宇嘉认为,稳房价是稳预期、稳需求、纾困供给端的关键。近期央行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目的也是为了稳房价,为稳楼市交易、开发创造条件。预计热点城市交易量或在二季度开始企稳并慢慢回升,并在下半年带动都市圈周围城市好转。
对于今年的政策预期,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执行院长丁祖昱认为,2023年将继续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地方需求端政策力度有望加码,包括市场下行压力较大的远郊区域局部放松限购,定向优化二孩、三孩家庭以及各类人才购房资格等。重点市场倘若出现走弱迹象,不排除政策加码的可能性,以便给市场“保温”。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